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大数据技术在精准营销、优化服务的也催生了“大数据杀熟”这一备受诟病的商业行为。所谓“大数据杀熟”,通常指电子商务经营者利用其收集的用户数据,对老用户或特定群体实施差异性定价,例如同一商品或服务,向长期用户或高频用户展示的价格反而高于新用户,这实质上是一种隐蔽的价格歧视,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也破坏了健康的市场竞争秩序。
提请审议的《电子商务法(草案修订稿)》中明确提出了针对此类行为的立法规范,旨在从法律层面遏制“大数据杀熟”,为电子商务的公平、透明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草案中相关条款的核心在于,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利用大数据分析、算法推荐等技术手段,对交易条件相同的消费者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这意味着,法律将“大数据杀熟”明确界定为违法行为,为监管部门的执法和消费者的维权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
这一立法动向具有深远的意义。它强化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信息不对称的电商环境中,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难以察觉和举证自身的“被宰”遭遇。法律的明文禁止,将大幅提高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促使平台和商家回归诚信经营的本位。它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算法进行隐蔽的价格操纵,实质上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技术优势,排挤了依靠优质服务公平竞争的商家,扭曲了正常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立法禁止此类行为,有利于营造一个所有经营者凭产品和服务质量公平竞技的舞台。
要将立法意图转化为实际的治理效能,仍面临挑战。例如,如何精准界定“交易条件相同”以及“不合理差别待遇”在实践中可能较为复杂;如何有效监管高度技术化、隐蔽化的算法行为,对监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消费者如何有效发现和收集证据进行维权,也需要配套的机制设计。这要求未来的实施细则、司法解释以及监管技术手段需同步跟进,形成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消费者意识提升的多元共治格局。
对于电子商务经营者而言,这并非发展的桎梏,而是转型升级的契机。法律倒逼企业必须将竞争重心从对用户数据的过度挖掘和差异化定价,转向提升产品本身的质量、优化购物体验、创新服务模式以及构建长期的用户信任。诚信、透明将成为数字经济时代最核心的竞争力。
《电子商务法》草案针对“大数据杀熟”亮剑,是我国数字经济法治化进程中的重要一步。它标志着对新兴业态的监管正从包容审慎走向规范精细,致力于在鼓励创新与保护权益、促进发展与维护公平之间寻求最佳平衡,为电子商务的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铺就了坚实的法治轨道。